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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成效自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年12月09日浏览次数:

国家级医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征求《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评估总体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文件要求,现开展国家级医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近5年建设成效自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评对象

国家级医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二.自评时间周期

以五年为一个自评工作周期,本轮评估示范中心工作时间范围为2017年-2021年

三.自评内容

自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示范中心评估基础性指标观测点》(详见附件1)中各项指标及观测点。

四.自评方式

1.中心对照教育部征求意见稿各项要求,整理、汇总近5年工作成效及相关支撑数据、材料,撰写自评报告(模板及要求详见附件2)。

2.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中心自评报告进行审议。

五.工作安排

1.中心于12月24日前完成自评报告撰写工作,并将自评报告签字盖章扫描电子版发送至liuh920@xmu.edu.cn;

2.学校拟定于12月30日召开自评工作审议会议并公布审议结果,会议举办形式另行通知。

附件:1.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征求《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评估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pdf 

    2.示范中心近五年建设成效自评报告模板.docx





教务办

2021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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