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支部:
按照学校《关于召开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要求,现就召开2022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开好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是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这次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自我革命,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来进行,把思想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不断开创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建设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学校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二、方法措施
紧密结合党支部和党员思想学习工作实际,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规定中关于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相关制度规定和任务要求,重点做好以下5个方面的工作。
(一)认真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党支部要采取个人自学、研讨交流、课堂辅导等方式,组织党员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准确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注重运用《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二十大党章修正案学习问答》等辅导材料开展学习。注重把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致厦门经济特区建设40周年贺信重要精神结合起来,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致皇冠建校100周年贺信重要精神结合起来。召开组织生活会前,党支部要在日常学习基础上,集中1天时间,组织党员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可分两个时间段,每个时间段4学时。今年已经学习相关内容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记入学时。学习情况需用学校党委党校培训系统进行登记。)对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老党员、在外实习的学生党员等群体,党支部要通过送学上门、线上学习等方式,确保全覆盖、无遗漏。
(二)联系实际查摆问题。党支部和党员要围绕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记“国之大者”,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责、为党奉献,坚持人民至上、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发扬斗争精神、勇于担当作为,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把自已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入检视查摆问题;要主动征询,广泛听取上级党组织、工作和服务对象以及身边师生党员群众等反映和意见。党支部委员会要对照党章规定的党支部职责,对照完成中央和校内巡视以及上年度组织生活会等问题整改情况,重点查摆增强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党员要对照习近平总书记的号召和要求,对照党员义务,全面查找在政治信仰、党员意识、理论学习、能力本领、作用发挥、纪律作风等方面的不足和问题。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员查摆的问题分别形成问题清单。
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谈心谈话,指出存在问题,交换意见建议。党支部书记要重点同新发展党员、新转入党员、受到处分处置党员谈心谈话。
(三)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员通过个人自评、党员互评,在党员大会或者党小组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委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一般采取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方式,同时在党员大会或者党小组会上结合个人自评、党员互评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见人见事见思想,不讲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在党员大会上,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报告工作,通报党支部委员会查摆问题等方面情况,接受党员评议,党员从发挥政治功能、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教育引领和联系服务群众、加强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推动改革发展稳定等七个方面,按照“好”“较好”“一般”“差”四种等次进行评议,并填写党支部委员会民主测评表(附件1);同时,对党员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等次进行民主测评,并填写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附件2)。
(四)客观公正作出评定。党支部委员会或者党员大会根据民主测评情况,综合党员日常表现,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同时注意听取党员对评议结果的看法和意见。不搞好人主义,不搞平衡照顾,评定为“优秀”的党员比例一般不超过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对评为“优秀”的党员要予以通报表扬和褒奖;对评为“合格”的党员,要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指出差距,帮助改进不足;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要立足教育转化,按照规定办法和程序作出组织处置。将党员民主评议结果作为评先评优、推荐遴选等方面的重要参考。
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者党小组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
(五)坚决抓好整改落实。对查摆出的问题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党支部委员会要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措施和整改承诺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党支部委员会整改措施以及党员民主测评结果(附件3)报学院党委备案。党支部书记作为党支部委员会整改第一责任人,向学院党委和党员大会述职时,要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党支部要履行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责任,督促党员承诺践诺,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院领导班子成员,要结合工作分工和支部联系点工作,指导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支部要提前三天向学院党委(联系人:姚东明)报告开会时间地点,并主动邀请联系的党委委员参加组织生活会。党委委员列席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并进行点评,掌握对党支部和党员民主评议情况,督促党支部扎实抓好整改,及时发现问题、校准偏差、改进提高。
(二)分类实施推进。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应当集中组织面对面开展。对因故不能集中开展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在确保信息安全、党员意见表达充分、民主权利得到保障前提下,可以探索运用网络视频等方式进行。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
(三)注重统筹兼顾。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要坚决防止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得层层转发文件,不要求党支部搞征求意见表、总结报告等材料,不要求党员撰写个人发言材料,不搞“痕迹管理”。
开会时间、地点和拟邀请党委委员的信息请在3月8日前在在线表格https://kdocs.cn/l/ciUGEaySaeY9上填写完成。本次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应在2022年3月17日前完成。
3月21日前,各支部应将应将党支部委员会民主测评表(附件1)、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附件2)、民主评议党员测评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收集汇总到支部资料盒中以备检查;并将党支部委员会整改措施、民主评议党员测评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学院党委邮箱yxydw@xmu.edu.cn。
附件: 1 党支部委员会民主测评表.docx
2 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docx
3 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表.xlsx
医学院党委
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