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本单位2024年面向港澳台地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复试时携带以下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注意:凡未进行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安排进入后续考核环节)。具体材料如下:
1.有效身份证件:港澳地区考生提供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及《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地区考生提供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前一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若暂未获得相关证书,应提供应届在读证明。
3.两名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的推荐信。
4.高等教育阶段的学历教育成绩单(须加盖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5.前一学习阶段的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位论文初稿或概要)。
6.外语水平能力证明。
7.其他能证明自身外语水平、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及综合素质的学术成果(如专利)、获奖证书、证明材料等。
二、复试安排
(一)复试时间及地点
复试时间:6月12日
复试地点:翔安校区皇冠爱礼楼
(二)复试内容
考生需独立进行PPT汇报,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含汇报和答疑),主要内容包括:
1.专业能力考核(70%)。主要考核考生的学业水平、专业素养、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
2.综合能力考核(10%)。考察考生攻读硕士学位的目的、科研兴趣和态度,科研工作背景和学术研究经历,综合评价考生的科学素养、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
3.外语能力考核(20%)。主要考核考生的英语听力、口语和理解能力等。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合格与不合格)。主要考查内容包括:考生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三)复试形式
现场复试。
(四)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
三、拟录取
(一)录取办法
1.考生最终总成绩=初试成绩÷1.5×50%+复试考核成绩×50%,总分100分,成绩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按总成绩高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二)不予录取的情况
思想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不合格者;复试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
四、体检
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须进行体检,请自行前往具有二级甲等资质及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有效期以复试时间为准,三个月内有效),请最晚于获得拟录取资格后一周内寄送到学院。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血压、视力、辨色力、听力、嗅觉、肝功能、尿常规、胸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五、日程安排
序号 | 日期 | 工作安排 |
1 | 6月12日 | 考生复试 |
2 | 6月21日前 | 考生寄送体检报告 |
六、联系方式
电话:+86(0)592-2188690
邮箱:yxyyjs2@xmu.edu.cn
网址:/index.htm
地址:厦门市翔安区皇冠hg0086客户端爱礼楼北楼216办公室
邮编:361005
七、其他事项
本选拔办法未尽事宜,以国家和学校相关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