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妇幼保健院(皇冠附属妇女儿童医院)创建于1959年,是集保健、医疗、教学、科研为一体的大型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医院现有编制床位数1500张(含集美新院区800张),职工1360余名。年门诊量150万余人次,年分娩量1.6万人次,出院4万余人次,手术量3万余人次。医院目前拥有镇海、集美两大院区,其中集美新院区预计将于2024年初正式建成投入使用。
因医院新院区建设及业务发展需要,厦门市妇幼保健院(皇冠附属妇女儿童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妇产科、生殖医学科、中医妇科、儿科、新生儿科、儿童保健科、儿童神经康复科、儿童行为发育科、小儿外科、耳鼻喉科、眼科、口腔科、皮肤科、医学美容科、急诊科、乳腺外科、麻醉科、超声医学科、病理科、放射科、医学检验科、中心实验室、药学、护理等专业高层次人才。
相关岗位具体要求如下:
序号 | 类型 | 条件要求 |
1 | 学科带头人 | 1、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0周岁(女性最高年龄不超过45周岁),具有博士学历、主任医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在海外知名皇冠校、附属医院或知名医疗机构,或国内重点皇冠校及附属三甲医院、省级医院相关专业岗位工作10年以上; 3、担任过省级以上医学会等专科分会委员或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获得过地市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或其他同等级奖项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高水平专业论文; 4、具有丰富的临床实践经验,在本专业领域已取得较大成就。 |
2 | 学科骨干 | 1、最高年龄不超过45周岁,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在海外知名皇冠校、附属医院或知名医疗机构,或国内重点皇冠校及附属三甲医院、省级医院相关专业岗位工作5年以上; 3、担任过市级以上医学会等专科分会委员或参与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获得过地市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或其他同等级奖项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高水平专业论文; 4、具有丰富的临床实践经验,并在本专业领域有所专长。 |
3 | 青年医师 | 1、最高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具有博士学历; 2、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高水平专业论文1篇及以上。 |
人才待遇:
序号 | 级别 | 项目 | 内容 |
1 | 省级 | 安家 补贴 | 根据文件规定确定福建省特级、A类、B类、C类人才,可享受12.5-350万元。 |
2 | 其他 待遇 | 根据人才评定等级享受文件规定子女教育、健康保障、住房保障、出入境和居留便利、专项服务、团队建设、人员编制、薪酬激励、税收优惠、职称评聘和专业技术评价、评选表彰等一系列相应优惠政策。 |
3 | 市级 | 人才 住房 | 根据文件认定为厦门市A+(杰出人才)、A类(国家级领军人才)、B类(省级领军人才)、C类(市级领军人才)等4类人才类型,可享受按现有规定以市场价45%价格申购100-200平方米人才住房,符合规定政府拥有产权可按比例逐年赠送。 |
4 | 购房 补贴 | 不选择人才住房的新引进来厦人才可申请130-1000万元购房补贴。 |
5 | 租房 补贴 | 根据文件认定相关人才类型符合条件可享受6000-10000元/月(补贴周期最长5年) |
6 | 生活 补贴 | 新引进全日制博士毕业生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8万元 |
7 | 配偶 安置 | 新引进到厦门有关单位的厦门高层次人才和全日制博士,配偶为异地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单位的在编在岗人员,符合我市调配有关规定的,可根据原工作单位行政,按对应原则统筹安排工作;其他岗位的人才配偶安置由市有关部门积极给予协调。 |
8 | 子女 入学 | 根据文件规定认定为A+、A、B类高层次人才符合政策生育的子女,可结合本人意愿,在市、区教育部门推荐的同类优质公办学校就读;C类高层次人才符合政策生育的子女可结合本人意愿与就近入学原则,由市、区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入学。 |
9 | 个税 奖励 | 在我市企事业单位工作的B类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年个人所得税达到8万元(含)以上的,按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一定比例给予补贴。 |
10 | 医疗 保健 | 符合条件的人才可享受一至三级医疗保健待遇。 |
11 | 卫健委 | 安家 补贴 | 根据文件规定认定学科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学科骨干、学科后备人才等4类人才层次,可享受安家补贴40-100万元。 |
12 | 工作 补助 | 根据文件规定认定学科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学科骨干、学科后备人才等4类人才层次,可享受工作补助80-400万元。 |
13 | 其他 待遇 | 申办“白鹭英才卡”,按规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
14 | 院级 | 安家 补贴 | 根据文件规定确认1-8类人才层次,可享受安家补贴5-50万元。 |
15 | 过渡周转房/租房补贴 | 根据文件规定确定1-8类人才层次,可享受医院免费过渡周转房1-2房(期限两年)或租房补贴(2000-6000元/月,共计两年) |
16 | 其他 待遇 | 1.业绩优秀人员优先参评各类国家级、省级、市级人才项目,享受相应的人才政策及待遇; 2.定期选派赴国内外知名医院交流实践; 3.享受医院科研成果奖励。 |
联系方式:
有意者请将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证书及执业证书、身份证以及有关业绩的证明材料等投至应聘邮箱,以PDF附件形式发送,邮件主题以“姓名+应聘岗位” 命名。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镇海路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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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592-2663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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